華攝獎

2010年11月16日 星期二

華攝奬


馬來西亞華裔攝影記者協會為會員帶來一個新的新聞攝影獎項
現在開始接收作品


宗旨

塑造一個攝影記者之間交流的平臺, 以提高馬來西亞攝影記者的攝影水平與素质。 讓沒有機會刊登在報紙上的得意佳作得以曝光。為馬來西亞新闻摄影界塑造一個權威性的年度榮譽獎。

組別與獎項


普通新聞
特優奬-現金馬幣1000+獎狀
佳作奬-現金馬幣500+獎狀

突發新聞
特優奬-現金馬幣1000+獎狀
佳作奬-現金馬幣500+獎狀

運動
特優奬-現金馬幣1000+獎狀
佳作奬-現金馬幣500+獎狀

人文與娛樂
特優奬-現金馬幣1000+獎狀
佳作奬-現金馬幣500+獎狀

自然,環境與科學
特優奬-現金馬幣1000+獎狀
佳作奬-現金馬幣500+獎狀

影像敘事
特優奬-現金馬幣1000+獎狀
佳作奬-現金馬幣500+獎狀

規則

1/只限全體馬來西亞华裔摄影記者协會會员參加。

2/參加作品必須于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間,在马來西亚拍摄。

3/每件作品背面必須貼上報名表格,表格內各項資料須詳細填寫。

4/影像敘事組別參加作品每組數量以5-10為標準。

5/每人最多只能在各單一組別呈交5張作品。影像敘事組別最多為5組作品。而每組別只限一人一奬。

6/相同的參加作品只被允許參加一個組別。

7/參加作品必須是彩色或黑白照片,使用电脑加工的作品一概不被接受。

8/參加作品必須以12x18/12x16(A3)的尺寸提交, 影像敘事組別以8x12/8x10(A4)尺寸提交,并附上Soft Copy ,以JPG為准,最小像素為3MB。

9/參加作品必須附上标题、拍摄日期与地点,以及至少15字的图說。 影像敘事組則必須至少300字呈現。

10/作品必須连同完整的参赛表格,在2011年1月10日之前寄送至各自服務機構于吉隆坡的攝影組。如有要親手交給有關當局者,請聯絡秘書處。

11/郵寄作品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請預估郵遞時間,以免權益受損。來函請彌封完整包裝,如在郵遞 運送途中損壞或遺失,主辦單位不負一切責任。

12/所有參加作品都属主辦單位所有,不予歸还。主辦單位有权把參加作品作任何用途,而無須通知或支付版 權费予作者。

13/主辦單位一律不負責有關照片所引起的法律訴訟。

14/會員可以在以下网站下載參加表格:http://mcpakl.blogspot.com

15/本规则若有未完善之处,主辦單位有權随時增删之。

16/主辦單位會以電邮及短訊方式通知得奖者。

17/參加作品若未達到標準,經評審團確定,奬項得從缺。 評審团的决定為最后的决定,不接受任何申訴。


外坡的會員可以依據以下的負責人把作品交上

星洲日報,光明日報-楊初猛
中國報-覃福荣
南洋商報-戴桐源
光華日報-周達萬(攝影主任)
東方日報-
邱继贤
其他媒體機構請連絡秘書處

秘書處連絡
李志強(秘書)+60194116475
林慧婷(副秘書)+60172976623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