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攝獎

2009年8月27日 星期四

理事會要求兩名缺席會員的解釋信

2009年8月1日,漢風舞蹈演出。早在少少15日前已經報名要參與當天舞蹈攝影的兩位會員,賴國華和蘆淑敏因為沒有在當天出現,理事會在2009年8月5日的會議上,決定對兩人採取紀律行動。為了公平起見,理事會都給兩人時間回覆解釋信。但期限已滿卻不見二人的回信。

今天,秘書遇到其中一位,跟她要解釋信的時候,她才回覆說她收到的信件中文字體亂碼,要求以英文書寫發給她。而限期是今天11點59分59秒晚上。





事情發生經過:

兩人早在半個月前已經向籌委會顏泉春報名說當天要去拍漢風舞蹈表演。在表演前一天,會員蘆淑敏出現在表演會場拍攝舞蹈彩排,而我們也一再提醒說當天幾點要到達會場進行拍攝。可是她卻告知臨時不能出席。而另外一名會員則完全沒有出現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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